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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恒盛地产发布内幕消息公告。
公告显示,除了在公司日期为2023年3月30日之公告,内容有关集团2022年度经审核全年业绩,及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之公告,公告披露本集团有若干借款已经逾期(该等公告)之外,于2023年4月8日,集团另一项本金为数人民币30.59亿元的借款并无按照贷款协议内的还款时间表偿还,因而构成相关贷款协议项下之违约事项。据悉,于2022年12月31日,此项借款已因其他违约事项而被视为违约并已在该等公告内作出披露。
集团目前正就违约寻求法律意见,以期透过适当方式应对相关事宜。此外,集团亦不断努力获取资金以偿还欠款或就该等借款寻求延期或再融资。